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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牢骚(2/3)

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借助多元的宣传方式,加强教育引导,例如将“和”文化写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以礼为先,将先进道德模范事迹通过网络传播,促进群众遵守公德,让“和”风尚润泽人心。

    乡村治理,以“和”为贵。我们要始终将乡村治理的基本逻辑与当地自然禀赋、文化传统、经济基础等相结合,真正展现乡村的和谐之美,提升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让乡村成为人们心中的诗和远方。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儒家推崇德治仁政,法家支持严法治国,后来开始逐渐融合,直至十八届四中全会我国正式提出推行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可见,古往今来,法与德便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与道德不是背道而驰的,而是如十指相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法律与道德犹如剑之两刃、河之两岸,缺一不可。

    一方面,要以德化人,加强道德教育,践行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支撑作用。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在我国的治理中历来重视道德的作用。优秀的道德榜样可以对人们进行“软性”的引导,教育人们彼此理解、相互尊重。此外,广泛的德治还可以构建出正义、善良和诚信的社会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我们要持续弘扬美德义行,树立道德榜样,引导人们将优秀道德品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社会新风气。

    另一方面,要以法服人,完善立法、规范执法,实现社会的良法善治。法律,治国之重器。完备的法律制度是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可以遏制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够创造稳定、公正的发展环境,保护各方权益,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所以,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法治空缺刻不容缓,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严格、规范的执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实践证明,单纯依靠法律或道德,都难以构建出稳定且和谐的社会秩序。唯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在筑牢社会底线的同时,建设出道德高地。

    因此,要积极推进德法共建,只有法与德的融合补充,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道德需要法律的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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