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你这个逆子,连你爸的钱都骗!(1/3)
明明有监控为证,吴秀雅还死鸭子嘴硬。
“审判长,我问完了。”孙丽薇不甘心地坐下了。
不过,虽然她的提问并没有让吴秀雅露出马脚。
但她的理由不算合理。
审判长心里也会有自己的判断的。
审判长说道,“接下来,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李杭站起身来。
“审判长,我方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申请解除朱博伟与被告吴秀雅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法院认定,吴秀雅诱导朱博伟签署的房产共有协议无效。婚前的个人财产,包括荟平花园128平米房产一套,兴临小区136平米房产一套,归我方所有,不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三、被告对我方的婚姻诈骗行为,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申请法院判定,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费共计10万元。”
“被告代理人,你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吗?”
向文雪大声道,“审判长,我方同意解除婚姻。毕竟原告都已经报警谎称我方涉嫌诈骗,可以看出,原告为了离婚后获得少分或者不分割财产,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妻子送上法庭,对我方已经毫无夫妻之情,令我方感到心灰意冷。”
“此外,我方否认诈骗,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认定吴秀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双方是夫妻,有金钱赠与是很正常的,他们的婚姻关系是既定事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而且,那份房产共有声明,也是原告在十分清醒的条件,自愿签署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就算要离婚,也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要分我方当事人一半!”
向文雪语调那叫一个激昂,把辩词背得声情并茂的。
看起来比吴秀雅还要冤枉。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见了,可能会以为她才是她口中哪个,被丈夫诬告诈骗的受害者。
李杭默默听完向文雪的辩护词。
觉得这一大段完全可以精简地总结成一句话:我既要离婚,又要无罪,还要房子。
典型的既要、又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