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2/4)
经成就了飞僵,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厚积,向着千年飞僵的底蕴不断进发。
风蜈虫尸则是给了沈默一点儿小意外。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大部分都好过了风蜈虫尸,不仅助其练成了龙虎雷狱身,更是开辟了三十六道雷狱窍,用以贮藏初九雷霆。
经过这段时间的孕养锤炼,风蜈虫尸的妖躯之强韧,已经超越了飞僵级的地煞尸,其驾驭雷霆之能,更是比沈默还要厉害。
沈默自身实力已经是大宗师下横行无忌,若是配合风蜈虫尸,纵然是大宗师也有一战之力。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当真是让沈默获益极丰。
沈默却是不知,作为域外之人的他,本该在初九天劫时引起此方天道注意,偏偏他悟得九阴炼尸术,以自身魂印种入地煞尸,便是张冠李戴,借尸还身,躲过天道窥探,彻底融入此方世界。
若是将域外之人比作病毒,天道感应视为免疫细胞,沈默所悟九阴炼尸术便是骗过免疫细胞的蛋白酶外衣。
随着沈默手下的九阴炼尸越来越多,他于此界的羁绊自然越来越深,不必再忌讳域外身份。
查看过地煞尸与风蜈虫尸,沈默最后去了西斯与莉莉安的临时住所。
西斯的血魔衣祭炼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九叔的血珠以及四目给的血狐皮在西斯的孕养下已经看不出模样,只有一张血色斗篷逐渐成型。
沈默见状,走到西斯身旁。
“做的不错,我便再助你一臂之力。”
沈默当即施展阵极术,手如疾风般接连打出十数道湛蓝符箓,以玄妙阵列打入血色斗篷之中。
血雾在符箓的催发激荡下,迅速凝聚成型,形成一道血色斗篷,其上闪烁幽幽蓝光。
血魔衣,成了。
而且还是以阵极术,刻录有云雾幻阵的血魔衣。
其威能不仅有化血之能,还有展开血雾迷惑敌人之效。
尽管沈默不懂炼器之法,却是能靠阵极术在血魔尸的本命法宝上刻录阵法。
而且,沈默还瞧出血魔衣的品级极佳,除了云雾幻阵外,竟然还能再刻录一道阵法或者奇技。
他看向西斯,询问西斯的想法,经过一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