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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2/4)

经成就了飞僵,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厚积,向着千年飞僵的底蕴不断进发。

    风蜈虫尸则是给了沈默一点儿小意外。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大部分都好过了风蜈虫尸,不仅助其练成了龙虎雷狱身,更是开辟了三十六道雷狱窍,用以贮藏初九雷霆。

    经过这段时间的孕养锤炼,风蜈虫尸的妖躯之强韧,已经超越了飞僵级的地煞尸,其驾驭雷霆之能,更是比沈默还要厉害。

    沈默自身实力已经是大宗师下横行无忌,若是配合风蜈虫尸,纵然是大宗师也有一战之力。

    地煞尸的初九雷劫当真是让沈默获益极丰。

    沈默却是不知,作为域外之人的他,本该在初九天劫时引起此方天道注意,偏偏他悟得九阴炼尸术,以自身魂印种入地煞尸,便是张冠李戴,借尸还身,躲过天道窥探,彻底融入此方世界。

    若是将域外之人比作病毒,天道感应视为免疫细胞,沈默所悟九阴炼尸术便是骗过免疫细胞的蛋白酶外衣。

    随着沈默手下的九阴炼尸越来越多,他于此界的羁绊自然越来越深,不必再忌讳域外身份。

    查看过地煞尸与风蜈虫尸,沈默最后去了西斯与莉莉安的临时住所。

    西斯的血魔衣祭炼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九叔的血珠以及四目给的血狐皮在西斯的孕养下已经看不出模样,只有一张血色斗篷逐渐成型。

    沈默见状,走到西斯身旁。

    “做的不错,我便再助你一臂之力。”

    沈默当即施展阵极术,手如疾风般接连打出十数道湛蓝符箓,以玄妙阵列打入血色斗篷之中。

    血雾在符箓的催发激荡下,迅速凝聚成型,形成一道血色斗篷,其上闪烁幽幽蓝光。

    血魔衣,成了。

    而且还是以阵极术,刻录有云雾幻阵的血魔衣。

    其威能不仅有化血之能,还有展开血雾迷惑敌人之效。

    尽管沈默不懂炼器之法,却是能靠阵极术在血魔尸的本命法宝上刻录阵法。

    而且,沈默还瞧出血魔衣的品级极佳,除了云雾幻阵外,竟然还能再刻录一道阵法或者奇技。

    他看向西斯,询问西斯的想法,经过一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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