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大秦新政1(3/3)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和审核刑名,审定各种法律法规,复核全国各地的刑名案件,下设四司,分别为主管刑名案件资料的材料司,负责审查案件的审查司,负责稽察的都察院,负责重大案件的大理寺,其中刑部尚书为蒙毅,其余不足官员自行补齐。”
“兵部主管武器军械、将士的兵籍,军令,新兵召集及训练,将士的功过奖罚和将士退伍死亡抚恤等,主官为兵部尚书尉缭,不足的官员自行补齐。”
“工部主管国家工程、水利,官制工厂、工匠、屯田等事物,主官为工部尚书,其礼部尚书为大秦墨家机关术传人墨家巨子墨翟,其余人手由工部尚书补齐即可。”
“财政部主管全国赋税钱财和全国矿产,以及发放官吏俸禄和奖赏、国营商业,发放各部门活动预算等,可分为清查全国矿产及管理的矿业司,发放俸禄和奖赏的赏俸司,主管国营商业的商业司,以及储存赋税收入和核算各部门下一年预算的银监司,财政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司长四名,副司长八名,其余若干,财政部长为郑国,其余不足的请自行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