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民兵问题(3/3)
按照一般情况或者其他根据地的情况来是,你人口多也不一定都得来当兵或加入民兵吧,地里的庄稼总的有人干吧,不可能留给那些妇女或者老人去干吧。说到这一点,磁武根据地还真有些特别。
抗战时期八路军根据地,也是要收取老百姓税收的,这一点前面已经有交代过了,基本上是以粮、秣、款形式征收的。根据《救国公粮条例》要求,最初税率和起征点为每人全年收入不满小米300斤者免征,超过者按五个等级纳粮,譬如收入300斤—450斤者,征1;1501斤以上者,征5。
磁武根据地虽然也征收老百姓的各种税,但比例都很低,不但低,在税收完成后,还会根据情况,以粮、钱等形式返还大部分老百姓一部分税收。
可不要小看这个“一部分”,这个一部分可是很有分量的。据知情人讲,北安山乡曹家洼村的一户老百姓,政府返还他的税收虽然只有一半,但这一半粮食却是精米。换句话说政府不但减免了他一家一半的税收,还将这一半税收的粗粮换成精米送给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