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不落要塞(二)(4/7)
当成免费的肉盾来使用。
久而久之,其他奴隶都发现:这傻子来者不拒,战场上不管是谁的命令,只要让他上,他都会听从。
一个扭曲的共识就此达成——跟着傻子,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也许是大半生中从未感受到过他人的善意,狼人少年这简简单单的举动,竟让傻子泪眼朦胧。
他昂着头,用力吸了吸鼻子,拾起一块腿肉就塞进嘴里,细细品味着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幸福。
另外两个奴隶眼巴巴的望着,满脸的羡慕渴望难以压抑。
傻子停下动作,看着碗中的炖肉,熊脸褶在一起,纠结了许久,却将托盘双手递了出去。
“大家一起分了吧。”
两个奴隶皆是一愣,低着头在傻子的身边坐下。
逼仄冷酷的休息室内,似乎在这一瞬间也有了几分温度。
比蒙的大斗兽场,众星云集,人们能看到那些已经名垂青史或者即将名垂青史的英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迹;
比蒙的大斗兽场,残忍无情,人们看不到沙土中滴淌下落的斑斑血渍,听不到奴隶角斗士的挣扎求生的嚎啕。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极有天赋奴隶会被某位贵客看中买走培养成亲卫。
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天死在斗技中,或是掌声雷霆,或是无人关注,无论如何都是会死的。
傻子是乌尔巴兰一对秽垢夫妇的孩子,从小就被卖到斗兽场长大,从他十四岁第一次举起盾牌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
整整五年,以他在战场上扮演的角色,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五年来,他目睹了无数同伴的离去,有的早上刚来,连名字都来不及问,下午便死在斗技中。
有的与他并肩作战,靠着傻子笨手笨脚的衬托获得贵客的垂青,脱离苦海。
傻子觉得那样也挺好,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除了皮糙肉厚之外平平无奇,脑子又笨,除了当肉盾根本一无是处。
所以,如果自己的衬托能让伙伴离开这里,也是极好的。
当然,傻子也不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哪位客人看中,哪怕不是作为护卫,就算是清洁工或者苦力也行,至少不用冒着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