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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要命啊!(2/4)



    她就那么把他的手抱在怀里,而他的感觉却是……

    这妮子,真是勾人又不自知。

    无奈的起床,再躺下去他怕是也躺不住了。

    亲了亲她的小脸,“你再睡会儿,我去食堂把早饭打回来。”

    “嗯,”林初夏闭着眼睛应了一声,“多买两个鸡蛋,”她要补充蛋白质,哦对了,秦阳也得补补。

    秦阳买回早饭,林初夏也醒了,等知道他今天会休息一天,陪她四处逛逛,彻底精神了。

    “你们附近有没有什么风景不错的地方,或者一起去城里逛逛,我想给家里带点特产回去,”林初夏一边吃饭一边打算着。

    秦阳宠溺的看着她,说什么都应好。

    林初夏笑着拍了他一下,“傻了?怎么什么都是好好好。”

    秦阳被她笑的不好意思,“今天的假本来也是领导知道你来特批给我的,当然你说什么是什么。”

    “那就去城里逛逛吧,顺便看看四周的风景。”

    林初夏吃完饭就开始收拾,换了一件毛呢大衣,昨天光顾着装逼了,穿风衣确实有点冷。

    又给秦阳找了一套衣服,都是她这次带来的。

    秦阳平时都是穿工服,自己的衣裳也就那么一身,还是刚参加工作那年买的,不管款式还是质量,远不及林初夏带来的。

    她有钱了,就想给他也花点儿。

    对一个63块钱工资,能给她60块钱的男人,她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等秦阳换好衣服,有些拘谨的站在她面前时,林初夏的眼睛都亮了。

    “秦阳,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帅!”

    一身新衣的秦阳,比商场里模特还板正,真是养眼又养心啊。

    这钱花的,太值了。

    秦阳咧嘴一笑,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脯。

    原来媳妇儿也是个爱颜色的,说他长得帅,也就是说她店里请的那几个男人没有他长得好?

    秦阳照了照镜子,确实比穿工作服精神,看来以后要多往这方面打扮,媳妇儿喜欢。

    俩人直接坐公共汽车去了城里。

    昨天喝的高粱酒,林初夏觉得不错,贺老爷子喜欢喝酒,秦父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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