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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还记得我吗(1/4)

    柳蓉,或者说小桃红能够成为花魁是有原因的。

    她与骆苟生等几人,打小就生活在蓬桑郡底下的一个小县城内。

    骆苟生年纪要大上个五六岁。

    在当时小桃红他们居住的那条街上,可谓是孩子王。

    几岁的时候,小桃红也爱跟街上这群男孩子玩。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

    小桃红也意识到了男女有别。

    渐渐便疏远了骆苟生等人。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小桃红的父母出远门做生意的时候,遭遇不测。

    她爹被人捅了十几刀。

    她娘据说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了,是真是假不清楚,反正直到小桃红后来离开去了蓬桑郡,她娘都没见回来。

    普通人家做点小生意也挣不了几个钱。

    小桃红没多久就把他爹留下的那点钱给花完了,没乱用,基本都是用来吃饭。

    本来把老宅卖了起码能顶到成年的时候。

    但是贪得无厌的县老爷不给机会。

    也不知道暗地里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房子后来易主的时候,小桃红仅仅得到了二两碎银。

    二两碎银能做什么事?

    小桃红有过坐吃山空的经历。

    长了教训后,当即便拿着钱,找到了当时已经在县城混得还算不错的骆苟生。

    当然,这个混得不错也是相对而已。

    小偷小摸,找过路的外地人收收过路费等,便是骆苟生‘混得不错’的原因。

    骆苟生做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但对于当时走投无路的小桃红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但令小桃红没想到的是,这骆苟生坏的有些彻底。

    二两银子入了伙以后。

    前面小半年时间,她也是跟着骆苟生在街上瞎混。

    可怜兮兮的少女,骗几个老实人玩玩仙人跳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后来骆苟生觉着这样来钱太慢。

    就逼迫小桃红做了一些能来快钱的丧天良的事情。

    当然,也并非完全是逼迫,小桃红为了生存下去,其实也并不怎么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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