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还记得我吗(1/4)
柳蓉,或者说小桃红能够成为花魁是有原因的。
她与骆苟生等几人,打小就生活在蓬桑郡底下的一个小县城内。
骆苟生年纪要大上个五六岁。
在当时小桃红他们居住的那条街上,可谓是孩子王。
几岁的时候,小桃红也爱跟街上这群男孩子玩。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
小桃红也意识到了男女有别。
渐渐便疏远了骆苟生等人。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小桃红的父母出远门做生意的时候,遭遇不测。
她爹被人捅了十几刀。
她娘据说被抓去当压寨夫人了,是真是假不清楚,反正直到小桃红后来离开去了蓬桑郡,她娘都没见回来。
普通人家做点小生意也挣不了几个钱。
小桃红没多久就把他爹留下的那点钱给花完了,没乱用,基本都是用来吃饭。
本来把老宅卖了起码能顶到成年的时候。
但是贪得无厌的县老爷不给机会。
也不知道暗地里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房子后来易主的时候,小桃红仅仅得到了二两碎银。
二两碎银能做什么事?
小桃红有过坐吃山空的经历。
长了教训后,当即便拿着钱,找到了当时已经在县城混得还算不错的骆苟生。
当然,这个混得不错也是相对而已。
小偷小摸,找过路的外地人收收过路费等,便是骆苟生‘混得不错’的原因。
骆苟生做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但对于当时走投无路的小桃红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但令小桃红没想到的是,这骆苟生坏的有些彻底。
二两银子入了伙以后。
前面小半年时间,她也是跟着骆苟生在街上瞎混。
可怜兮兮的少女,骗几个老实人玩玩仙人跳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后来骆苟生觉着这样来钱太慢。
就逼迫小桃红做了一些能来快钱的丧天良的事情。
当然,也并非完全是逼迫,小桃红为了生存下去,其实也并不怎么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