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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给程菲女士一次千载难逢的洗心革面的机会(2/3)

,下次她还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不为人知的理由继续用同样手段给我妹妹或者身边的其他人造谣,让其他人有厄运缠身的风险。

    所以,为了给程菲女士一个深刻的教训,让她记住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能说。

    也让在座的各位在心里面都有个底儿。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了这个前车之鉴也算是为大家点亮了一盏不太明亮的指路明灯。提醒大家,莫要步了管不住嘴巴,到处招惹是非之人的后尘!

    我决定拿起法律作为自己保护妹妹的武器,给程菲女士一次千载难逢的洗心革面的机会。

    ……

    咳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说的这些法律法规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

    程菲女士的这些行为均是在各位的亲眼见证下进行的。

    从刚开始的谩骂、诋毁和侮辱到后来的诬告、诽谤,在座的各位都看的一清二楚。

    当然,我手机的摄像头也把画面和声音收录的一句不差。

    对于程菲女士非要捏造事实,攀扯诬陷我和我妹妹的行为,我将保留证据,并向警察同志当面报案,将证据原原本本的提交到检察机关那里……”

    鉴于刚刚做完自我介绍,大家的注意力都停留在她还未说出口的下文上。

    于是,阮昕仪趁着这个时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轻描淡写的对程菲今天无凭无据的对阮昕优进行诬陷、诽谤的各种言语所造成的伤害,进行了一个深入的剖析。

    接着,她清了清嗓子,扫视了房间里的众人一眼。对大家陈述了关于程菲在短短的不到一小时内所触犯的法律法规的细则条例,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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