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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王老太的奢侈品(3/4)

  万父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可万志标很开心,可以不上学任逍遥了。

    不过,好日子没过多久,他父亲病好之后,做了一个他想不到的决定,送他去当兵。

    对儿子一直娇惯的万锋,那一次任凭万志标怎么反抗,也没理会万母的求情讨饶。

    他对万志标只有一个要求,必须在部队入党。

    因为他知道儿子只有初中毕业,而且是水分很大的初中毕业,所以提干是想都别想。

    万锋对万志标放出狠话,如果不能在部队入党,那就让他在外自生自灭,永远不准他再进家门。

    万志标这样的人,会享受,但也能吃苦,看出来父亲这次是动真格了。

    进入军营后,咬着牙愣是忍了下来,拼命表现,还真在退伍之前,加入了组织。

    从部队回来之后,万志标身边很快又有了好多小弟,成为白沟混混里没人敢小瞧一股力量。

    这混社会的,从来都不是靠人狠就吃得开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主角敢拼命,然后就赢了。

    不存在的。

    混社会,有关系还得有经济实力,否则闯了祸,根本没法善后,不是进去踩缝纫机,就是被人打断腿扔河里喂鱼。

    万志标老爹钱多,也有关系,加上他当过兵,又狠又能打,出事能摆平,这才混到风生水起。

    对于这些,奇怪的,是万父并不干涉。

    但万锋让儿子千方百计入党,当然不是为了让他当混混,而是长远谋划。

    只是时机还没成熟而已。

    在他看来,儿子还不成熟,这样闹闹混点势力,让人惧怕也不是坏事。

    毕竟人不狠,站不稳。

    但这肯定不够,他又不是培养儿子当混混的。

    这样的小混混,注定走不了多远。

    所以,后来万锋又花了点钱,把万志标弄进了派出所,当了个协警。

    穿上警服,虽然没有警号,但在老百姓眼里,那也是警察啊。

    何况,本来就是混混,这样,大家见了他都绕着走。

    儿子当一个协警,同样不是万锋的目的,这只是一个过渡。

    直到老头被确诊肺癌,最后一次出手时,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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