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王老太的奢侈品(3/4)
万父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可万志标很开心,可以不上学任逍遥了。
不过,好日子没过多久,他父亲病好之后,做了一个他想不到的决定,送他去当兵。
对儿子一直娇惯的万锋,那一次任凭万志标怎么反抗,也没理会万母的求情讨饶。
他对万志标只有一个要求,必须在部队入党。
因为他知道儿子只有初中毕业,而且是水分很大的初中毕业,所以提干是想都别想。
万锋对万志标放出狠话,如果不能在部队入党,那就让他在外自生自灭,永远不准他再进家门。
万志标这样的人,会享受,但也能吃苦,看出来父亲这次是动真格了。
进入军营后,咬着牙愣是忍了下来,拼命表现,还真在退伍之前,加入了组织。
从部队回来之后,万志标身边很快又有了好多小弟,成为白沟混混里没人敢小瞧一股力量。
这混社会的,从来都不是靠人狠就吃得开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主角敢拼命,然后就赢了。
不存在的。
混社会,有关系还得有经济实力,否则闯了祸,根本没法善后,不是进去踩缝纫机,就是被人打断腿扔河里喂鱼。
万志标老爹钱多,也有关系,加上他当过兵,又狠又能打,出事能摆平,这才混到风生水起。
对于这些,奇怪的,是万父并不干涉。
但万锋让儿子千方百计入党,当然不是为了让他当混混,而是长远谋划。
只是时机还没成熟而已。
在他看来,儿子还不成熟,这样闹闹混点势力,让人惧怕也不是坏事。
毕竟人不狠,站不稳。
但这肯定不够,他又不是培养儿子当混混的。
这样的小混混,注定走不了多远。
所以,后来万锋又花了点钱,把万志标弄进了派出所,当了个协警。
穿上警服,虽然没有警号,但在老百姓眼里,那也是警察啊。
何况,本来就是混混,这样,大家见了他都绕着走。
儿子当一个协警,同样不是万锋的目的,这只是一个过渡。
直到老头被确诊肺癌,最后一次出手时,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