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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里希别耶夫中士(1/4)

    “普里希别耶夫中士!你被指控于今年九月三日出言冒犯并动手殴打了本县警察日金、村长阿利亚波夫、乡村警察叶菲莫夫,见证人伊凡诺夫和加夫里洛夫,以及另外六个农民,并且前三人是在执行公务时受到侮辱的。你承认自己有罪吗?”

    普里希别耶夫,一个满脸皱纹和肉刺的退伍中士,手贴裤缝立正,操起沙哑而低沉的嗓子,回答时咬清每一个字,像发布命令似的:

    “长官,调解法官先生!当然,根据法律条款,法院有理由要求双方陈述当时的各种情况。有罪的不是我,而是另外那些人。整个事件是由一具死尸引起的--愿他的灵魂升天!三号那一天,我同老婆安菲莎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走着,一看--河岸上聚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人。我请问:老百姓有什么权利在这地方集会?什么目的?难道律书上写着,老百姓可以成群结伙走动的?我喊了一声:散开!开始推开众人,要他们回家去,还下令乡村警察揪住他们的脖领,把他们轰走……”

    “对不起,要知道你既不是本县警察,也不是村长,难道你管得着赶散人群这种事吗?”

    “他管不着,管不着!”审讯室里各个角落里的人齐声喊道,“他搅得人不得安生,大人!我们忍了他十五年了!自从他退伍回乡,从那时起,弄得人简直想从村里逃走。他把大家害苦了!”

    “正是这样,大人!”村长作证说,“全村人都在抱怨。真没法跟他在一起生活!捧着圣像去教堂啦,举行婚礼啦,要不,比如说吧,出了什么事故啦,处处都有他,还大喊大叫,吵吵闹闹,总得由他来维持秩序。他揪小伙子的耳朵,跟踪监视婆娘们,生怕她们出事,倒像是她们的老公公……前几天,他挨家挨户下令不许唱歌,不许点灯。他说,没见法律规定可以唱歌的。”

    “请等一下,待会儿您再提供证词,”调解法官打断他的活,“现在,让普里希别耶夫继续陈述。说吧,普里希别耶夫!”

    “遵命,先生。”中士操着哑嗓子说,“您,长官,刚才说到,赶散人群不关我的事……好,先生……可要是民众闹事呢?难道能允许乡民胡 作非为吗?哪一部法典里写着,可以放纵百姓,听其胡 来的?我绝不许可,先生。要不是我赶散人群,给他们点厉害瞧瞧,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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