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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9章 又承认了(4/4)

根据律法三百一十二条,纪王殿下在皇城门前,殴打朝廷命官,致其伤者,判,不义,流放二千里。”

    (唐朝十恶,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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