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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都没干过(不死)(2/3)

最主要的是这四个中有一个身高至少一米九几的大胖子,别外那三个在他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更别提林桓了,林桓比那三个都矮一些,那胖子的大腿都比他腰粗。

    这些人一看就不是好人!绝对不是因为刻板印象!

    果不其然,这些人把少女围起来,看似有些不轨之事!

    林桓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掏出了自己廉价的手机,拨打报警电话,报过警之后拍照留下证据。

    林桓上前去拖延些时间,防止少女遭到这些人的毒手,毕竟警察再快也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到。

    我都没干过这种事!怎么能就便宜了你们几个!就算要搞,应该让我先来!

    不过毕竟犯法,还是不能做的,真是可惜了。

    他林桓想要退而求其次英雄救美,然后在那小丫头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最后让她投怀送抱。

    妙!实在是太妙!保不准这小姑娘以后会成为富婆,然后回来包养我。

    他林桓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被富婆包养!当一个废物每天无所事事的躺在床上。

    然后他就静悄悄的往那里走,虽说是静悄悄的,但其实后面那三人都能看见,只有前面那个背对着林桓穿的有些花哨的男子,和注意力全在前面的那男子身上的少女没有看见而已。

    林桓竖起食指,放在嘴边对着后面那三人做出嘘声的动作。

    而那三人,看到林桓的动作,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混混:难道是自己人?

    主要是林桓的气质太像小混混了,就像和他们是同道中人一样,林桓嘴里还露着猥琐的笑容,这就下意识的让他们以为这人和他们是一伙的。

    肯定是除他以外的其他人认识的,这是此刻那三个小混混的想法。

    这就好比你和你朋友在聊天,突然有一个人插进来,相当自来熟就像和老朋友聊天一样插入你们的话题,一点也不胆怯,这会让人以为这人是自己另一个朋友的朋友,而你另一个朋友以为这是你的朋友。

    形成这种尴尬的情况,如果你们互相问一问的话就能够发现其实都不认识。

    这就是社交恐怖分子的恐怖之处。

    “啪!”

    男子将少女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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